从事翻译十多年,傅雷翻译奖评委会主席董强的稿费一直是千字60或80元。听到国家版权局《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中拟将翻译的稿酬提高到千字80-300元,他的第一反应是“好事啊”,他觉得翻译稿酬再不提高,这个行业就很难维系了。不过,在记者的采访中,一些文学类图书的出版人,却对翻译稿费的提升空间表示担忧。
出版方:只增稿酬而不减税很糟
何家炜是上海九久读书人编辑,每年出版二三十本外国文学图书,给译者的稿酬平均是千字60元,“我签出去最高的稿酬也就千字100元。”在何家炜看来,翻译稿酬过低主要是图书面临的问题,“我曾给报纸翻译过一些东西,他们的稿酬还是蛮高的,千字300元、350元的都有。”
图书成本连年上涨,书价却很低,是翻译稿酬难以提升的原因。何家炜说他们也希望给译者更多的钱,但要考虑书的定价,“书价上不去,成本又下不来。”另一出版公司楚尘文化也面临同样的问题。“我们的稿费是千字70到100元。”楚尘说欧美图书的定价很高,卖两三千本就可以得到可观的收益,“但我们为了提升书的品质,印刷成本、设计费都有所提高,大概要7000到10000册才能保本,稿费要再增加,就更难负担了。”
读者不多是提高翻译稿酬的另一个障碍。“我们的读者群绝对量比较小”何家炜说他出的书大部分首印只有6000册,除掉办公成本几乎赚不到什么钱。楚尘也表示除非书卖到几万册以上,否则基本没什么利润,因此很难给译者更多的稿费。
对于拟提升的稿酬,楚尘认为对他们没有太多影响,毕竟不是强制性的规定,“很多译者都很体谅我们,我倒是常幻想能多给他们一些稿费。”何家炜支持提升稿费,但认为要顺带把800元的稿酬所得税起征点提高,否则将是很糟糕的事情,“稿费提高对译者当然是个好事情,但起征点没有提高,相当于他们没有增加多少收益,倒是出版商的成本反而增加了。译者没有得到好处,出版商也没有得到好处,好处让谁得了呢?”
译者:求给翻译者版税待遇
稿酬提高到千字80到300元,董强认为这个标准比较符合译者付出的劳动。但他认为改善翻译环境,不能仅靠提高稿酬,还应给好的译者以版税,“版税多少可以再商量,但这至少调动了译者的积极性,对他们的工作也是一种尊重。”实际上,上海九久读书人对于一些公版书就以版税的形式,向译者付稿酬,“一般是6%,这样一本30块的书,卖一本译者得1块8,卖得多译者就可以得到更多。”何家炜说。
董强觉得翻译界还面临一个困境,即译者之间的待遇没有差别。他有一个说法,“在钢琴界,郎朗的出场费比一个音乐学院的学生不知要高多少,但翻译界的‘郎朗’和还在读书的学生的价格是一样的。”他认为图书翻译应该采取校译制,同时还应该成立翻译资质委员会,给译者翻译资质的认可,如此才能保证翻译出的作品是一个好的文化产品。
■ 专家解读
稿酬标准是非强制性的
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介绍,《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属于部门规章,而不是法律法规,它鼓励权利人和使用者双方约定支付报酬,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参考该规章,“里面的支付标准是指导性而不是强制性的。但其中有一条,双方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的情况下,使用者须按照标准的上限支付报酬,这个是强制性的。”
关于众多作者呼吁提高的稿酬所得税起征点,张洪波说这的确是一个问题,但大家呼吁错部门了,“国家版权局没有权力提高起征点,这属于财政部的范畴。”